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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警钟长鸣:一次嫖妓引发的冤案! [打印本页]

作者: laolisex    时间: 2008-5-26 17:54     标题: 警钟长鸣:一次嫖妓引发的冤案!

我的朋友最近刚刚被判了一年,原因是嫖妓被抓,听着事情好像是顺理成章,可你再听我讲讲经过你可能就会感觉啼笑皆非了.
  前一阵的某个夜晚,我朋友因为耐不住寂寞而跑去理发店找了个小姐,一番讨价还价后,讲好了价格是80元,半个小时的快活逍遥后,我朋友整理好衣装,掏出80元给小姐,可她立马翻脸不认人了,张口就要一万元,说如果不给,就打110报警告他强奸!我朋友虽说是老手了,可碰上这种事还是第一次,只能自认倒霉吧,于是又开始和小姐讨价还价,可人家就是要一万,少一分也不行,僵持了几分钟后,我朋友的脾气也上来了,就不给你了,爱咋地咋地,(他当时想可能她们不敢报警吧),没想到里屋的一个小姐偷偷地拨了110,警察一会儿呼啸而至,我朋友立马傻眼了!只能乖乖的被警察叔叔带走了.
  事情的经过大体就是这样,想想我朋友,比窦娥还冤!看看那小姐,比蛇蝎还狠!我就担心从此以后我朋友会一蹶不振,终生阳痿,但愿广大色友们从这个个案中能得到深刻的启示和教训吧!
   同时也想告诉各行各业的生意人,做人,要厚道!
作者: byt    时间: 2008-5-26 18:07

嫖妓最后按强奸判了?
警察家里开的窑子吧,不然能这么狠?
作者: 大屌    时间: 2008-5-26 18:20

现在都是警匪一家,小姐和警察串通好了的,都他妈的黑呀。
作者: summon    时间: 2008-5-26 18:32

????真的按强奸判了???
看来是有 后台吧
作者: 静秋    时间: 2008-5-26 18:47

这个道听途说的事肯定和事实有偏差:一是从嫖娼到认定强奸判刑要经过公检法,二是认定强奸只判一年有点离谱.本人估计是嫖娼被抓劳教一年比较可信.
作者: xyq520    时间: 2008-5-26 18:50

不可能吧,小姐身上又没有伤痕,到这种地方肯定是你情我愿的。
作者: yjfuso    时间: 2008-5-26 18:55

嗯。我也感觉不太可能,同意楼上的说法。怎么着也不可能这么轻啊。
作者: linxiaofa    时间: 2008-5-26 19:33     标题: 呵呵

现在都是警匪一家,小姐和警察串通好了的,都他妈的黑呀。
作者: linxiaofa    时间: 2008-5-26 19:35     标题:

现在的社会真的越来越黑了,哎........
作者: wuhaoyu    时间: 2008-5-26 19:38

怎么可能呀,现在是讲证据的,这个小姐估计也不想活了,你朋友出来后不撕了她?
作者: llenovoo    时间: 2008-5-26 22:03     标题: 写的很不错啊,感觉很好

写的很不错啊,感觉很好
作者: dht183    时间: 2008-5-26 22:03

那个小姐太没职业道德了,做鸡能这么做吗?强烈的鄙视他.
作者: swgxl    时间: 2008-5-27 18:39

真是的,太不地道了,把她家店给砸了
作者: zlzhdark    时间: 2008-5-28 03:27

支持楼主的朋友出来监禁了这个女的,把这个贱货改造成你朋友专用的性奴隶,这都不足以弥补她带给你朋友的伤害。
作者: ericanneta    时间: 2008-5-28 10:07

不可能的!这样抓人!JC也太那个了是吧!用脑子想下!男的也不会被抓呀!
作者: dfhh    时间: 2008-5-28 12:36

估计肯定是有后台的啦,不然不会那么嚣张,而且还叫警察来的。这时候就是黄泥巴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啦~各位狼友们外出Happy时一定要小心,宁肯多花点钱,一定要保证自身的安全啊!
作者: xiaojuice    时间: 2008-5-28 14:39

这个道听途说的事肯定和事实有偏差
作者: wcj1979    时间: 2008-5-28 15:47

你朋友出来后不撕了她?你朋友出来了没有?操烂那个婊子的B!
作者: zhang0327    时间: 2008-5-28 16:48

唉,所以说不能贪图便宜啊,一分价钱一分货啊!
作者: 167169    时间: 2008-5-28 20:38

人家要坑你,你又要上当,这个意料中的事,凡事小心啊
作者: oxfordtek    时间: 2008-7-23 16:59

嫖娼也要坐牢,好像只要发点款,通知一下家里人吧,照这个样子以后谁还敢去啊
作者: 三刃木    时间: 2008-7-23 17:04

我不太相信,警察大部分虽然都很混蛋,但把瓢客当强奸来抓的事估计还做不出来。
作者: becoes    时间: 2008-7-23 17:13

没那么重吧,要不然大伙都不去嫖娼了,那小姐们不就下岗了吗!
作者: fishorbeer    时间: 2008-7-23 17:14

靠这种方法赚钱的黑店长不了,总归会有人收拾他们的,这哥们够冤的啊
作者: huamao7292    时间: 2008-7-23 17:20

有没有搞错啊.真夸张.染我想到个笑话.我们这里抓镀,不管你赌钱还是没赌钱.抓到之后坐着的罚2000.站着的罚1000.呵呵
作者: ren8877    时间: 2008-7-24 13:20

我的朋友最近刚刚被判了一年,就因为嫖鸡吗?不是最多拘留吗?如果那样也太黑了。
作者: 大兵哥    时间: 2008-7-24 13:24

你的朋友也太到霉了吧!在此深表同情!大家要引以为戒!
作者: starxqx    时间: 2008-7-24 13:33

这个也令人寒心了!没有职业道德!即使是小姐,也要讲职业道德!
作者: xldf2006    时间: 2008-7-25 01:35

是啊,感觉有点不过相信。不可能这么轻率的。
作者: 迦迦    时间: 2008-7-25 09:17

说好了钱的怎么还可以这样,真是不像话,各行有各行的行规,不能这样对待职业
作者: lihanbin    时间: 2008-7-25 09:41

LZ在逗我们开心吧
哪有这样的事情啊!
真是在开玩笑
作者: danzd2008    时间: 2008-7-25 10:00

现在这样的事情太多了,不过你朋友的确是有点怨啊,也没托托关系找找人,估计这个小姐活不久了。
作者: 蓝一1998    时间: 2008-7-25 13:39

原因是嫖妓被抓,那么只能按治安管理法处理,如果是强奸的话,被判那不止一年啊
希望楼主再改改,帖子有点毛病啊
作者: 你一贱我就笑    时间: 2008-7-25 15:03

开窑子的肯定和经常有关系的!
不然警察不会这么傻!
作者: xkyx    时间: 2008-7-25 15:35

判了一年? 有点重了吧 不是交了钱就可以把人领出去么 ?
作者: yfang02    时间: 2008-7-30 17:25

呵呵,注意安全啊!同志们!
红心送上啊!大家都要洁身自好啊!
作者: 1234e    时间: 2008-7-30 17:49

不管可不可能,就算不入狱,那也得罚款,所以啊,还是不找小姐的好,这样既省钱,有安全。
作者: z732    时间: 2008-7-30 19:40

个人觉得5楼的观点比较可信,JC也不会只是吃干饭的,起码强奸和嫖娼还是应该能分得清的吧
作者: airfish    时间: 2008-7-30 20:09

呵呵~同情啊~不过不去不就没事了吗!有媳妇出去搞~活该~
作者: 任溶溶    时间: 2008-7-30 20:14

你朋友就这样甘愿进去待一年?嫖一次妓就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够冤的!
作者: 烧婢    时间: 2008-7-30 20:20

估计你朋友是中了套,现在很多派出所有治安任务,完不成任务要扣奖金,阿瑟为了完成任务串通婊子逗笼子下套,制造发案率和结案率!
作者: 3350426    时间: 2008-7-30 20:36

这样的事情又不是没有发生过,自己以后也有学的乖一下,
作者: purple_icer    时间: 2008-7-30 20:39

不会吧,你朋友太衰了,要是我上去就给她一耳光,或者直接在床上就把她放到
作者: 色无忌    时间: 2008-7-30 21:09

人要嫖就得要小心,小心得行万里船呀,还是万事小心为妙呀
作者: huadong1215    时间: 2008-7-30 21:17

这种事也不奇怪,坑人来得钱是要容易点,骇人听闻的是竟然给判了1年,一年啊,怎么,嫖娼罪行这么严重么?最多监禁15天,怕事情没这么简单吧
作者: huashen1031    时间: 2008-7-30 21:26

应该不是强奸,除非警匪一家串通好的。。这种地方谁都知道是干嘛的。。
作者: 美人我要    时间: 2008-7-30 21:40

真的呀!看来是要注意点了呀!以后可别碰上这样的倒霉的事。
作者: dht183    时间: 2008-7-30 21:45

希望各位狼友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克服贪图小便宜的思想。
作者: csxd    时间: 2008-7-30 21:46

楼主这就是没有职业道德的女人,希望还是要小心,少去。
作者: bukong    时间: 2008-7-30 21:47

看来是中套了,那小姐也太黑了,要1W。
不知道是怎么审理的,强奸判的太轻,嫖娼又太重
作者: 铁囡    时间: 2008-7-30 21:50

真的还是假的啊?应该不会这样,怎么可能是强奸,要拿出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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