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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方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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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ylz19 于 2009-6-1 13:44 发表
面对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等恶性犯罪时,有无限防卫的权利。这个案子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过当。
--最正确答案!
在目前,中国的法律对民众是一个样,对官员又是一个样,但是也不要总是说“没办法”,那样不行!否则以后,我们就真得和色情小说里的男主人公一样,被一群男人当着自己的面强奸自己的女人了,绝对不能反抗,否则就是防卫过当,如果没人呼吁,就是故意伤害!意淫的事我们不必当真,可当这件事真要的发生时………小邓的举动就是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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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郎 金币 +4 回复认真,鼓励! 2009-6-2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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