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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二审宣判 维持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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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二审维持原判意料之中。

最高法是否改判按说在5/5之间,因为5月1日起刚刚实行新刑法修正案,死刑和死缓间增加了附加减刑限制的死缓、无期这样的实际刑种,以为减少死刑数量做准备。

药案一方面情节恶劣、对社会安全破坏性大、影响坏、民愤大,但另一方面只致死一人,自首情节被法庭认可。最高法前一阵子改判了一二审均判死刑的副局长故意杀人案,虽然这个案子判词中也用了极其严重、恶劣等措辞,但侵犯对象是有利益冲突的特定关系人群,社会危害性显然没有药案大。而杀一人(尤其加上被认可的自首)一般(有其他罪行和杀害特定对象如执法人员除外)不判死是占全世界少数的实际执行死刑的国家中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所以一方面是接轨和减少死刑的趋势,一方面是维系道德底线、公信力、社会稳定的压力。依然是鉴于司法不独立、稳定压倒一切、党最终决定一切的原则,对于本案预计最高法不会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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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过人间 金币 +5 回复认真,鼓励! 2011-5-22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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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楼 的帖子

网络传媒之外,某种意义上是央视、李玫瑾、法庭问卷的功劳。

[ 本帖最后由 freeabc 于 2011-5-20 21: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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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younflancy 于 2011-5-28 11:46 发表
请勿拍砖,我觉得网上的讨论里,药家鑫自首这个情节都被无视掉了。
无论在网上的很多讨论里,还是在两次判决里,这个情节都被没有被无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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