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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5 15:18   只看TA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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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晋名誉权案一审判决 宋祖德不服欲状告媒体[1P]


    去年12月25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就侵犯谢晋名誉权案一审判决宋祖德、刘信达败诉,并判赔偿谢晋遗孀徐大雯女士各类损失共约29万元。昨天,宋、刘二人就此案正式提交上诉状,陈述了6点上诉理由及2项诉请。与此同时,宋祖德将曾在上述案件中作证的黑龙江报业集团、山东齐鲁电视台、新京报社等媒体及5名记者告上法院。宋祖德认为他们的报道失实,在案件中做假证,要求赔偿精神损失20万元。他还要求法院判令上述被告撤销采访宋祖德的有关“证明”。

昨天,静安区人民法院收到由广西宏凯律师事务所石岷光律师代交的两被告宋祖德、刘信达的上诉状,上诉理由是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清:1.博客注册没有宋祖德、刘信达的身份信息就排他性地确认是宋祖德、刘信达所为;2.宋祖德、刘信达的博客被他人冒名发表文章,判决以宋祖德、刘信达未提出异议,就认定是宋祖德、刘信达所为属不当;3.一审法院未在开庭前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属定性不当;4.被上诉人徐大雯利用寻找新闻卖点媒体进行调查,其本身就是炒作,该后果不应由宋祖德、刘信达来承担;5.媒体调查事先未声明,也无宋祖德、刘信达签字认可,一审判决将此作为证据认定不当;6.一审判决认定徐大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的事实不清。

基于上述6点理由,宋、刘两人提出追加共同侵权人齐鲁电视台、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华西都市报、新京报、成都商报、生活报、天府早报参加诉讼,此外还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与此同时,宋祖德向静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了起诉状,起诉黑龙江报业集团及该报记者吴海鸥和李东玲、山东齐鲁电视台及电台记者周昕和于峻、新京报社及记者勾伊娜,以原报道失实、在徐大雯起诉后又做假证为由,要求判令上述被告撤销采访宋祖德的有关“证明”、赔偿精神抚慰金20万元以及向宋祖德及受株连者徐大雯公开赔礼道歉。

静安区人民法院透露,2009年12月30日,徐大雯向静安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称刘信达在本市拥有价值不菲的多处房产,恐一审败诉后宋祖德、刘信达为逃避法院执行,主动变卖上述财产,请求对刘信达名下价值30万元的财产采取扣押、冻结或查封措施。法院在全面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及担保后,于2009年12月31日裁定:冻结刘信达银行存款30万元,或查封刘信达同等价值的财产,并已着手落实了相应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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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198 发表于 2010-1-5 16:45   只看TA 2楼
宋祖德这臭嘴是该好好的管管了,让他知道话不是能随便乱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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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魔舞者 发表于 2010-1-5 17:34   只看TA 3楼
我觉得祖德敢于爆料娱乐圈的黑暗面的精神还是值得肯定的嘛!不要一味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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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5 18:16   只看TA 4楼
宋祖德怎么不继续爆料了啊,可以说法官和其他相关执法人员收受贿赂,吃请一类的啊,绝对能吸引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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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5 18:25   只看TA 5楼
宋祖德这张嘴啊,实在是让人有点无语啊,也太大了吧,什么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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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rykwok 发表于 2010-1-5 18:37   只看TA 6楼
这次宋大嘴真的不能全身而退了,不说别的,谢晋为PART作了较多的政治舆论宣传片,PART也会为他撑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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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5 18:39   只看TA 7楼
宋祖德真的很屌。他真的谁都敢说。我真的很佩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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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5 19:04   只看TA 8楼
这下好了,遭报应了吧,叫你嘴臭,活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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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5 20:43   只看TA 9楼
简直就是个无耻畜牲 看看他自己录的那些视频什么爆料根本就是个跳梁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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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230abc 发表于 2010-1-5 22:20   只看TA 10楼
有些是真的小道消息,也有一部分是捕风捉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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