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层面讲,多数需要强体力的劳动,如工人、厨师,及需要强理性思维的工作更适合男性,更细腻,需要情感投入的工作,如护士、教师等则更适合女性。社会赋予了每个人竞争相同岗位的权利,每个岗位都是神圣而平等的。
从家庭层面讲,许多我们认为的“男女不平等”问题也是性别差异导致的,如家暴,只因为男性的体力普遍大于女性,所以受家暴者往往是女性,倘若是一个文弱书生和一个女拳击手之间发生家暴,恐怕被家暴的就是男性了。
男女平等指社会权利和地位上的平等,而非思想上的平等。诚然,在部分贫困地区仍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也有部分女尊主义者存在,但那仅是少部分人意识层面的落后,而非实然政策的不足,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男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各项法律及规定也在各领域确保男女的平等权利。社会的秩序是可以通过法律的约束简单构建的,但人的思想需要几代人的打磨才能改变,对于那些仍存有男权主义或女尊主义极端理念的人,需要以政策为带动,逐步改编性别歧视的思想,形成各性别其乐融融的和谐社会。